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告别陋习 远离非典”特别行动的实施方案

  
   面对目前仍然严峻的防治非典工作的形势,着眼于防大疫、抗反复、长期作战的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切实落实防预措施,坚决打好防治非典的防御战,根据市委的总体部署,区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协商决定,从现在起到七月底前,在全区城乡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告别陋习,远离‘非典’”特别行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5·7”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坚持把做好防治非典工作作为贯彻“三个代表”的自觉实践,针对目前控制非典传播和蔓延的实际需要,在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同时,以倡导文明生活、创建卫生环境为重点,以“告别陋习、远离‘非典’”特别行动为载体,以舆论宣传、教育养成、监督管理为手段,大力净化美化生活、生产环境,保护好自己,保护好家人,保护好社会,切实确保我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主要内容
  
   此次特别行动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项:
  
   1、以“依靠科学、战胜非典”为目标,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举办预防非典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印发科普挂图、宣传材料、制作科普展板等形式,在广大农村和城区人口流动相对频繁的地区(如农村集市、城区商场门前、广场等地)进行巡展;通过《区报》专版、专刊的形式和区有线电视台滚动字幕、专题等形式宣传预防非典的相关知识及党和政府的相关法规、规章,使广大市民以积极的、科学的态度对待“非典”,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科学防护能力。二是在公共场所(如商场、车站、广场、饭店等)的醒目位置悬挂预防非典科普挂图、宣传口号等。三是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广大中小学生中普遍开展以“告别陋习、远离‘非典’”为主题的活动,引导广大中小学生自觉保护和维护周围的环境、讲究卫生、摒弃陋习等文明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学生的科学防护能力。四是以社区、村镇为单位,大力宣传“卫生的重要性、陋习的危害性、‘非典’的严重性、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的科学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全民战胜“非典”的信心和决心。
  
   2、以“城乡共建、村镇环境整治”活动为载体,全面开展环境整治活动。
   一是在全区开展“城乡共建”和“村镇环境整治”的同时,各街道、社区、村镇要结合“城乡共建”和“村镇环境整治”活动,按照《沈阳市百村镇环境整治工作标准》、《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城乡携手共建精神文明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彻底的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改善市民和广大村民的生存环境和生活环境。同时,加强日常维护工作,切实落实“门前三包”。各单位、各部门要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重点,以群众身体健康为重,切实打好整治环境卫生这一硬仗。二是按照《关于在全市城乡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非典防范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防范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加强消毒和四害消杀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周末卫生清扫制度,搞好室内外卫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从制度上和执法上扼制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随地乱扔杂物等陋习行为。全面开展消杀“四害”活动,深化爱国卫生运动,清理环境卫生死角。
  
   3、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窗口”争创活动为依托,强化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加强执法、监督力度,规范市容市貌。
   充分发挥广大文明单位在“告别陋习、远离‘非典’”特别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以本单位、本部门为出发点,从自身做起,营造文明氛围,带动文明行为全面开花。依据《评选1999—2001年度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实施意见》,在全区开展争创文明单位的热潮,与“非典”展开一场无硝烟的战斗。尤其是窗口单位要把好关口,防止成为“非典”的寄生地和传播者。首先,储蓄所、办税大厅、收费大厅等场所坚持及时消毒,至少做到早、午各消毒一次;其次,经常接触外界的部门的工作人员要采取相应的自我防护措施(如戴口罩、手套等);第三,交通部门对区内营运车辆(包括出租车、客货联运站内的营运车辆等)要采取强制消毒的措施,至少做到每天一次,对客流量较大的营运线路上的车辆应增加消毒次数。第四,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系统的相关要求全面落实。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一切可能的途径防止“非典”进入校园。确保学校成为“非典”时期的一方净土。第五,行政执法分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针对占道市场、亭点、户外广告、条幅布幔、露天烧烤、沿街乞讨、马路卖报、乱排乱放残土垃圾、非法出版物及淫秽、盗版音像制品等行为进行治理,进一步规范宠物管理,建设整治、优美、文明的市民生活空间。
   区报、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苏家屯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对在“非典”时期的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及时报道。同时,加强群众监督的力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三、组织实施
  
   这次特别行动是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服从服务于全区工作大局的新举措,是全面推进“三告别,三走向”(告别陋习,走向文明;告别愚昧,走向科学;告别落后,走向先进)教育实践活动的新切入点,是广大干部群众在区委领导下移风易俗、抗击非典,为自己创造美好生活的新实践。为使这次特别行动扎实有效,区里成立“告别陋习、远离‘非典’”特别行动协调小组,区委常委、宣传部长肖枫任组长,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统一协调,组织实施。区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负责日常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纳入日程,认真落实。
  
   此次特别行要采取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综合治理,稳步推动的方式,适时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深入细致把工作落实。在组织行动过程中,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行动、密切配合,切实做到“告别陋习,远离‘非典’”,在我区乃至全市“预防‘非典’攻坚战”中充分发挥作用。
  
    2003-6-6 14: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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